草莓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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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经向扯谈】个人对黄榕生《Fever》相关的看法(二)(1)

所以,为什么我会把《Fever》单独挑出来说呢……因为它本身就是那种,“不该出现”的歌。从选曲上就是如此。从曲风上,这是首爵士,而且还是那种走老派风格的爵士——更直白点讲这是首让观众感到沉闷的歌。爵士是分很多种的,就拿麦克巴布雷举例,他的红歌《Everything》(有个选手唱了然后被李健教育了的那首),虽然也是人声爵士但其实融入了流行和摇滚的元素,和多数时候的巴布雷不同听起来就不是太“爵士”(所以才红了嘛)。而这首《Fever》,麦克巴布雷的改编版本,曲风上是融入大乐队Big band的人声爵士(这也是最常见的麦克巴布雷),这和Lee“贝斯响指走完”的版本确实不同多少是激烈一些,但同样非常老派,对现在的大众听众而言同样是,沉闷。这是第一点;

从旋律曲调上,这又是首布鲁斯风格的作品。首先观众就不爱听这种调,其次这个也不好唱。作为黑人音乐的源头之一布鲁斯是很随性的,像我之前说的大调小调,放到布鲁斯里就不会完全合适。布鲁斯这样随性的音乐就不是很符合白人音乐这样, 比较正经的说法。再加上和声,唱这个是很容易走偏的……“不好听”又不好唱,重点是“不好听”。像黄榕生踢馆赛唱的那首,也是典型的比较传统些的爵士,那个曲子就容易让观众觉得“好听”。但《Fever》不是这样的。这是第二点;

第三点,这个歌词,作品的内容也是不贴合主体观众的。不只是喜不喜欢的问题,《Fever》的词就很难与观众产生共鸣。首先它唱的就是你让我欲醴火焚身,而且又在一个“沉闷”的氛围下。内容不讨喜又没有气氛。接下来又是什么,爸爸要杀了谁“哦,你不能这样做”……这就是一种,观众很陌生的叙事方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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